乔文首页 乔文风采 乔文会员 乔文杂志 乔文观察 乔文百科
点击在新窗口中浏览此图片
  上海市迎世博600天行动小组窗口服务指挥部公布上海市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示单位”“优质服务示范员”名单,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以优质的服务、规范的制度以及优秀的品牌同上海其他8家律所一起成为上海市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中公共服务类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而上海乔文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韩璐也非常荣幸成为上海市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中公共服务类优质服务示范员,成为上海市荣获该项称号的17名律师里的一员。
  自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根据《上海市迎世博600天窗口服务行业行动纲要》提出的“四个一流”﹑“四个无障碍”﹑“四个标志”的总体目标来要求自己积极投身“迎世博、创文明”活动中。
  乔文所从迎世博600天行动开始开展以来,积极遵守《上海市窗口服务行业职工文明服务公约 》“我中华、礼仪邦;友朋来、笑相迎;人为本、客为宾;敬岗位、守诚信;讲文明、行礼仪;人谦和、美环境;精业务、强素养;勤履职、严规范;重保障、利百姓;助孤残、送温馨;办世博、同携手;建和谐、创一流。”努力做到以优质到位的服务,文明规范的态度迎接各方来客,共同创建上海文明城市,迎接明年召开的世博会。
  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今后将以上海市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示范窗口”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和意见。
来源:中国法院网

  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的主体、程序等重要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财产刑执行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该司法解释将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孙军工介绍说,这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完善财产刑的执行制度,规范财产刑的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财产刑的功能作用,维护人民法院司法裁判权威的一个重要举措。

  孙军工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对财产刑的执行主体和执行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规定也比较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第一,财产刑执行可适用的法律不明确具体。财产刑的执行缺乏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是造成财产刑执行存在诸多难题的主要原因。第二,财产刑执行的具体部门不明确。导致各地法院财产刑执行的部门很不统一,执行局执行、刑事审判庭执行、法警队执行以及混合执行的情况都存在,执行部门有失规范。此外,由于财产刑执行的具体部门规定不明确,导致有的法院财产刑执行工作不到位。第三,财产刑执行程序不明确,导致财产刑执行存在效率不高等现象。因此,出台《规定》对于规范财产刑执行的主体和程序,解决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十分必要。
分页: 1/1 第一页 1 最后页 [ 显示模式: 摘要 | 列表 ]